县财政局下达2025年省级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亿元,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近日,县财政局正式下达2025年省级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亿元,这标志着县财政部门在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该资金的投入,将有力推动我县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全面振兴。
据悉,此次下达的1.2亿元省级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将重点用于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服务提升等方面。具体包括:
一、乡村产业发展。资金将重点支持我县特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发展,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民收入。
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将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包括农村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完善和提升。
三、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将用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四、公共服务提升。资金将用于改善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
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下达的省级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是县财政部门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为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县财政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为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县财政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资金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资金监管。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
三、注重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程序,确保项目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乡村振兴政策,提高群众对乡村振兴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此次下达的省级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将为全县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注入强大动力。相信在县财政部门的精心组织和管理下,这1.2亿元资金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助力我县乡村全面振兴,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贡献力量。
总之,县财政局下达的2025年省级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亿元,是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县财政局将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县落地生根,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